算不算剽窃?

by Yan

李杰做了个代理服务,让国内的朋友能访问 wikipedia,technorati, wordpress.com。应该算好事,但他不该在页面上放 Google Ads 啊。

Danicar 发现她的 blog 出现在李杰的域名下,非常愤怒,直呼剽窃,要采取一些行动。我稍微解释了一下,GFW 之类,但是李杰真不该放 Ads 啊。

李杰实际上把整个互联网搬到了自己的域名下,比如从 Danicar 的 blog 几个点击后,就到了桑林志,再几个点击就到各位的网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