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武定路上的钉子户,是否很有后现代意味。链接 via: postshow
呵呵 一道风景啊
我生日那天
怎么你也去hoopchina,呵呵~既然说了地址,有空我去看热闹,那真是煞风景啊!
你的blog真的给我惊喜。
supereb
桑林,你的blog越来越有postshow的味道了..
cameover,批评的是。 我太懒了,而这种帖子最不费事。:) 努力改正。
做了一个web代理聚合 老大看看
看上去很像是 PS 出来的,那个房子和房子下的人跟前面的汽车比例失调。
我很赞成8楼的看法。 那两层的小楼和那红绿灯一样高?有可能是PS出来的。呵
http://shgov.city8.com/panosearch-pid10980_3O8G-ptz1.258_0.286_1.094-ctps-sn_u_5916_u_6EE9.html 武定路昌话路口,自己去看,无敌了!!!
[…] 以前贴过一个上海最强的钉子户,今天看到 shizhao 那边另一张钉子户的照片,和我在《鼹鼠的故事》的一集中看到的非常像。今天抓图下来分享一下。 […]
天下无二桑 勿忘桑梓地
兄弟 你这里的有意思
钉子户 先不要说了 中国农村这个情况更多了
官官相护 只要是有钱了 真的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我们不管钉子户是不是追求自己的利益
关键是 政府不像30年前的那样了
也不管毛有什么别的不对
那个时候绝对没人干明目张胆的贪污腐败
拉出去毙了再说
不想做钉子户
——一位自主创业大学生的心声
前一段时间,被誉为“最牛的钉子户”,闹得沸沸扬扬,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吸引了众多读者和观众的眼球。而我,一个即将被拆迁饭店的老板,也正面临着吴苹同样的困境,也即将面临比她还要惨的下场。
事件回放
签署合同
整个事件还得从2006年说起。2006年11月份,我和一位朋友合伙,准备在合肥开一家小饭店。开饭店首先得有经营的场地,通过合肥当地的报纸媒体,本人获悉了安徽中医学院东门旁边有一家饭店正要转让。通过面谈得知,此饭店承租的是安徽中医学院的门面,而饭店的于老板也是中医学院的老师。经过双方协商,我支付给于老板11.3万元转让费,以取得此门面的设备以及经营权。因为门面所有权是属于中医学院,经我方、于老板、中医学院三方碰面,在经得中医学院同意转让的后,我与中医学院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为期一年自2006年12月1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止。
违法建筑
2007年3月16日,我无意中发现店外墙写了两个鲜红的大字:全拆。经过打听方知,由于合肥市兴建“一环路畅通工程”,我承租门面在工程规划范围之内,必须全部予以拆除。因我承租的门面属于违法建设,因此不能得到补偿。
好好的门面为何成为了违法建设?经了解,中医学院出租给我的门面本身就属于临时建设工程,且此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已于2007年元月12日到期。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一旦过期,此建设就成为违法建筑,政府随时都可予以拆除。
多方奔走
得知“拆违”消息后,我以及其它承租户积极与院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办法。因为我们是和中医学院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院方提供给我们的是不合法的建筑,造成了我承租户的巨额损失,我们肯定要求中医学院予以赔偿。
而中医学院的态度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首先是多方推委,以“了解情况”、“积极调查”、“开会研究”、“向上汇报”等冠冕堂皇之语予以搪塞。一直没有人(包括院长)明确表态。我们承租户被逼无奈,只好多方奔走,找合肥市蜀山区政府、合肥市重点建设办公室、一环路畅通工程拆迁指挥部等各级部门,但均表示由于此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政府无法予以补偿。在得不到中医学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我甚至给合肥市市委书记发电子邮件,但可惜的是,至今还没有答复(可能是由于网络原因没有收到)。
而中医学院一直拖延,一再要求我们走法律途径。我是个体经营户,饭店开业还不到三个月时间(扣除前期的装潢时间,过年放假的时间),在支付人员工资、清理供应商货款后,口袋里还剩5元钱,与亲戚朋友借得的15余万元债务就不说了,哪还有财力去聘请律师?再说,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没有个一年半载不会有个结果,而房屋于2007年4月14日就要予以拆除,不说别的,餐桌都没有地方予以安置。
偷梁换柱
2007年4月6日,拆迁办、派出所、中医学院、我们承租户召开了协调会议,会上,协调小组单方作出了协调方案:1、中医学院退还3月份房租;2、中医学院退还房屋租赁押金;3、如中医学院此后再建门面,现承租户有优先租赁权;4、补偿装潢材料费用的60%费用,由相关街道办公室垫资。我以及部分承租户提前退席,因为这样的决定实在难以令人接受。2007年4月7日,政府有关部门来我店进行装潢评估,评估测算报告今日下午方揭晓。
安徽中医学院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一直没有正面示人,不是推委拖延,就是含糊其词。现又将责任推给合肥市政府相关部门,巧妙的将矛盾关系转移为我们承租户与政府相关部门。偷梁换柱之计,实在体现中医学院高超的智慧!
垂死挣扎
眼看最后的期限(4月14日)一天比一天近了,我们一天比一天焦急。有一家饭店的女老板,甚至给家人留了遗书,准备自杀。
唯一的、渺茫的希望就是那份装潢评估报告,不过因为只包括装潢材料,且是全额的60%,实在也不敢奢望。即使有,与我的巨额损失比起来,也是微乎其微了。
现在的感觉就是,静等死刑的宣判。
路在何方
路在何方?是做钉子户誓死捍卫?还是任私有财产化为泡影,身背巨债?我真的不敢想象。
0551_3164477
其实我们都不希望有这样的结果,但这恰恰反映了现今政府的无能和腐败,如果我们要变成强者就必须拿起精神的武器保护好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不要总是麻木和懦弱的向我们的政府官员求救,他们现在连自己都救不了.所以大家要现实点.
The site\’\’s very professional! Keep up the good work! Oh yes, one extra comment – maybe you could add more pictures too! So, good luck to your team!
Δ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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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我无意中发现店外墙写了两个鲜红的大字:全拆。经过打听方知,由于合肥市兴建“一环路畅通工程”,我承租门面在工程规划范围之内,必须全部予以拆除。因我承租的门面属于违法建设,因此不能得到补偿。
好好的门面为何成为了违法建设?经了解,中医学院出租给我的门面本身就属于临时建设工程,且此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已于2007年元月12日到期。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一旦过期,此建设就成为违法建筑,政府随时都可予以拆除。
多方奔走
得知“拆违”消息后,我以及其它承租户积极与院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办法。因为我们是和中医学院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院方提供给我们的是不合法的建筑,造成了我承租户的巨额损失,我们肯定要求中医学院予以赔偿。
而中医学院的态度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首先是多方推委,以“了解情况”、“积极调查”、“开会研究”、“向上汇报”等冠冕堂皇之语予以搪塞。一直没有人(包括院长)明确表态。我们承租户被逼无奈,只好多方奔走,找合肥市蜀山区政府、合肥市重点建设办公室、一环路畅通工程拆迁指挥部等各级部门,但均表示由于此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政府无法予以补偿。在得不到中医学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我甚至给合肥市市委书记发电子邮件,但可惜的是,至今还没有答复(可能是由于网络原因没有收到)。
而中医学院一直拖延,一再要求我们走法律途径。我是个体经营户,饭店开业还不到三个月时间(扣除前期的装潢时间,过年放假的时间),在支付人员工资、清理供应商货款后,口袋里还剩5元钱,与亲戚朋友借得的15余万元债务就不说了,哪还有财力去聘请律师?再说,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没有个一年半载不会有个结果,而房屋于2007年4月14日就要予以拆除,不说别的,餐桌都没有地方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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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6日,拆迁办、派出所、中医学院、我们承租户召开了协调会议,会上,协调小组单方作出了协调方案:1、中医学院退还3月份房租;2、中医学院退还房屋租赁押金;3、如中医学院此后再建门面,现承租户有优先租赁权;4、补偿装潢材料费用的60%费用,由相关街道办公室垫资。我以及部分承租户提前退席,因为这样的决定实在难以令人接受。2007年4月7日,政府有关部门来我店进行装潢评估,评估测算报告今日下午方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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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在何方?是做钉子户誓死捍卫?还是任私有财产化为泡影,身背巨债?我真的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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