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时可能真得只有 70 公里/小时
by Yan
杭州的车祸事件的一个焦点是肇事跑车当时的速度。根据肇事者本人的证词,当时他的车速约 70 公里/小时左右。这招到很多人的质疑。有人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被撞者大概被撞飞 20 米,撞高 5 米,车子滑行 50 米后停下”,计算出车速至少 90 公里/小时。另外,韩寒作为赛车手,根据经验认为车速估计 100 到130公里之间。
我觉得警方应该可以通过监控录像和肇事跑车的刹车滑痕做出比较准确的估计的,不知道现在公布出来没有。那个物理计算,虽然很好玩,但是人车相撞应该没有那么简单。人不是一个单质点的球,人车相撞的过程会很复杂。既然复杂又有实际意义,肯定有人研究过的。
Google 一下果然发现很多文章讲通过撞飞距离估计车祸时车速的,但是多数不能免费阅读。找到一篇可以阅读的:Confidence limits for impact speed estimation from pedestrian projection distance。文章讲他们的模型,然后与实际的车祸数据对比。
原来,人车相撞可能会不同形式,人可能会撞飞起来,也可能是直着推出去了。杭州的事件可能是这样子的:
对于这类投射过程,下图中的小三角们是实际的车祸数据。
从图中可以看出,如果撞飞距离为 20 m,那么相撞时车速大约在 10 至 20 米/秒之间,也就是 36 至 72 公里/小时之间。所以,如果我找的这篇文章可信的话(学术论文中引用的统计数据一般来说是可信的),肇事者说的可能是真的。这也许让很多人意外了。
我们都低估了开车超速的危害。至于韩寒作为专业人士为什么会估计为 120 公里/小时左右,可能他没考虑人的反应时间。
15 日更新:
被人定论为五毛党了,我再怎么申辩也是白搭了吧。错就错在,我没有在帖子里咒骂那个富家子弟,也没有对死者表示惋惜同情。但是,这还需要说么。事故责任清晰,该判什么罪就判什么罪,感情在这里不需要出面。我又不是新闻发言人,每次发帖还需要面面俱到。在这个泛政治、泛感情的时代,说话不带感情、不掺政治,也是不正确的了。
我这个帖子主要是想说,那个物理计算是不正确的;众人“70码车速能否将人撞飞5米高20米远?”(这里码等于公里,很奇怪)的质疑,是没有道理的。70 公里/小时的速度,就是能把人撞出 20 米,我们大家都低估了超速的危害。大家不相信 70 公里/小时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它是肇事者自己说的。就凭这点来怀疑,也是没有根据的。坏人就不会说真话了?
还请注意,这里只是通过撞飞距离估计撞人时的车速,并没有试图估计之前的车速。我又不知道肇事者在撞到人之前有没有刹车。
现在公安局的签订结果出来了,“肇事车在事发路段行车时速在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内”。这么说的话,肇事者在撞人前已经刹车了。
26 日更新:又有消息说,是撞出 37.3 m,而不是 20 m。这样的话,警方公布的车速在这篇论文所引的统计数据范围之内了。
它的数据,20m/s以上的real accident data都没几个,绝大多数都是20m/s以下的。或者说,阴影部分在尾部基本就没有实际的验证数据。
难道20m/s以上的车就不撞人了?抑或人家20m/s以上的车都在高速公路里开,本来就撞不到人,因此数据少。
总之,在我看来数据不足,这个分析可信度不高。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181468
这篇文章也支持你的结果。他找到的论文更加详细,数据更多。也有很多车速超过20米/秒的数据。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179838
这篇文章系统的分析了如何估计了车祸发生时的车速。
得出的结论也是,撞车时瞬间速度大概在70公里每小时作用。
但是要注意,这是车祸发生瞬间的速度。当司机发现行人时,他肯定要踩刹车的。在刹车前他的速度肯定比70公里每小时要大很多。公安局后来设立的调查组给出的就是肇事车辆行进时的车速,大概是84到100公里每小时。也是与上面的分析一致的。
我现在也看到了公安局的报告。如果这里的分析与公安局的报告都是真的,那么肇事者在撞人前确实已经刹车了。但是已经刹车,却还是滑行了 50 米,如果数据准确的话,比较离奇。难道肇事者刹车没有踩死?
个人始终觉得不应该只有七十码,况且调查组的分析称,绝对不止70,虽然数据还没公开。
有没有提到抛射高度的?
您没考虑到驾驶人撞人之前的制动,刹车前的速度起码不只70km
根据“撞飞 20 米”,只能估算相撞瞬间的速度。相撞时,他有没有制动,并不清楚。
这里抛射高度也许更重要,没有足够大的速度,很难使一个柔性的人体产生很大的转矩继而碰撞抛高达到5米,纯粹考虑抛远,这个意义不大,能量可不止是水平的,垂直方向的能量可能更大,文献里所说的,如果考虑到转化为垂直方向的能量的话,绝对抛得近多了
到5米高的高度
平抛20高度,
看样子文章没有考虑到.
在一个连专家都不能去相信的社会,70码对我们意义有多大?
相撞那一瞬间可能是70,相撞前的速度肯定远不止70
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AxNzY2MDg=.html,事情发生后,车在前,人在后,不是你文章的图里面,车在后,人在前
视频好像看不大清楚唉
撞人瞬间可能只有70km/h(19.4m/s),但是别忘了,如果你是司机,你看到前方有人,你难道就不会踩刹车吗?即使考虑到晚上,就一个正常视力的人,应该能看到前方30米处的行人。假设人的反应速度是0.5秒(够迟钝了,这几乎是中老年人的反应速度,注意本案中肇事者是非常年轻的人),那么以70km/h的速度,踩刹车时距离人应该有20米(30m-19.4m/s*0.5s=20.3m)。按照韩寒的说法,该车能从100km/h的速度刹车至0,只需35m,那么以70km/h速度刹车到0,大约只需23米,仅仅略微大于刹车时距离人的20米,这样,即使撞到人,其损伤也应该是轻微。所以说,如果真的是70km/s,没有任何可能性撞到人。
你混淆了撞车时瞬间的速度和踩刹车瞬间的速度,这明显是偷换概念为肇事者开脱,我感觉这算是高等级的5毛党了,一般人不仔细想想还真的看不出来你怎么偷换概念的。
如果不判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社会真的是没救了~
根据driv3这个软件(http://www.accidentdynamics.com/DRIVE3.htm),司机的反应时间应该在1.5秒到2秒之间。你的假设是错误的。如果车子速度20米/秒,司机在30米外发现行人,等他反应过来刹车时已经撞到人了。
晕,博主居然被称为五毛了。想一想,其实中国互联网把好好的人搞成这样真的挺悲哀的
他这是典型的5毛党说辞。5毛党经常偷换概念来做诡辩。不过一般的5毛党偷换概念往往很明显,一看就知道,而他这偷换概念玩得很高深,很容易把人弄迷糊。
他一开始拿出一些貌似深奥的论文,看起来很令人信服,但是实际上却根本不是一回事。论文讨论的是“撞击瞬间的速度”,以及这样的速度撞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交警不是按“撞击瞬间的速度”来认定是否为超速造成的事故,而且按照“刹车之前的瞬间的速度”是否超速而认定的。如果按“撞击瞬间的速度”认定是否超速,那我看99%都不会超速——因为撞击前肇事者早已踩刹车,刹车一下子能让车速大降,撞击时的速度绝对不会大。(其实,我估计,这次事件中,肇事车在“撞击行人瞬间的速度”很可能还不到50km/h,按此文作者的观点,这甚至不超速!)
所以说,作者先把“撞击瞬间的速度”和“刹车之前的瞬间的速度”模糊化成“速度”一个词,用证据说明所谓的“速度”怎么怎么样,再慢慢引入他事先设定的观点,很容易达到迷惑人的目的。这种伎俩,5毛党是常用的,但能用得像这篇文章的作者那样纯熟,确实很少见。
牛!被你发现我是五毛党了。
朋友,博主这篇要是五毛党。那他也是有知识有头脑的五毛党了。你也太高估五毛党的智商了。。。
如果不判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社会真的是没救了~
讨论车速到底多少有什么意义?在这个社会你有多少安全感?
我真的为楼主的专业知识所折服,但是大家看的时候要仔细看,认真的看,一个字一个字的看,楼主说的真的很有道理。撞人时的速度是70码,那么他开车速度就是70码之上了,在撞人时速度肯定会下降。也就是降为撞人那一刻楼主推断的70码。
但楼主自己明显都糊涂了,自己推断是撞人时的70码,为啥却又说:“根据肇事者本人的证词,当时他的车速约 70 公里/小时左右。所以,如果我找的这篇文章可信的话(学术论文中引用的统计数据一般来说是可信的),肇事者说的可能是真的。这也许让很多人意外了。”
请问楼主,肇事者本人的证词是时速70码,这个速度去撞人,撞人那一刻的速度还会是70码吗?
自相矛盾!
根据统计数据得到的结论撞人时速度为 36 至 72 公里/小时之间,70 是上限,也可能是 40 公里,所以刹车前车速是 70 公里/小时,也是有可能的。
另外,70 码和 70 公里不同,差太远了。
还在继续狡辩。
如果撞击时速度是36km/h,那么肇事者踩刹车前一瞬间的速度至少不低于115km/h,按反应时间0.5s(实际上年轻人的反应速度在0.2-0.3s)和看到行人时距离行人30m的条件计算。
如果看到行人时距离行人仅仅20m(如果他的视力看不清距离20m的行人,那他还能拿到驾照么?20m已经是下限了),还是按反应时间0.5s计算,那肇事者踩刹车前一瞬间的速度起码也有90km/h。
也就是说,肇事者踩刹车前一瞬间的速度不会低于90km/h的。
5毛党们编了一个谎言,就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谎。作者就不要用什么“码”不是“千米/小时”来狡辩了,在中国,“码”和“千米/小时”是一个概念早已约定俗成,还会有人把“码”误解为一个英制的距离单位么(或者说,知道“码”为一个英制的距离单位的人有多少呢?)?这样的狡辩没有意义。事实就是事实,用再多的慌来弥补最初的慌是没有意义的。
博主,你弄清楚的是相撞瞬间的时速,在此之前,那个驾驶者肯定踩了刹车。而我们判断交通超速违章的标准,难道要用他踩刹车导致减速后的时速吗?
你钻牛角尖了
当时开车的时速和撞人瞬间的瞬间速度不一样的阿…还是你的意思是说,肇事者不刹车的么?那能不能可以怀疑肇事者是故意杀人呢?
另外,他的车速到底有多少,对案件的判定可能并不重要(至少我这么认为)
你再想…
好吧,我删了这句。
和汽车底盘的高度还是有一定关系的吧。
底盘更低的车,比较容易产生高角度抛射(如你的示意图)。像卡车,带有几乎垂直的前面板,就是不同的效果,虽然速度相同。所以感觉还是从刹车距离来判断,勘察现场的刹车痕迹,还比较合理。
我对于70km的质疑,在于交警在第一时间采用了肇事者方面的证词。这个过程不太合理。
垂直方向上升5米再下降5米,s=1/2gt^2 t=1s
所以人在空中飞行了1秒
也就是水平方向上1s内人前进了20米,也不考虑空气阻力
所以杭州车祸人被撞以后初速肯定大于20米/s,至少是(10×10+20×20)^1/2,约22.36m/s
碰撞时车的速度低于20米/s,撞击后能让人的速度大于20m/s么
上升一秒,下降一秒,在空中飞行了两秒好伐。
不多留口水了,根据物理模型的计算结果,正确速度应该在30码上下。网络上那个不知道怎么算的,但是这是个典型的高中物理问题。
但是问题是,如果肇事者蓄意不刹车,那么是蓄意谋杀。如果不是蓄意不刹车,要煞到这个速度到底多久,需要从刹车距离和长度进行计算。而这两点都没有。
楼主本身自己就是混淆不堪的,现在又承认说是估计的是撞人时的速度,这个速度有意义吗?超速说的是开车时的速度,又没说撞人时的速度,还有,讨论踩不睬刹车有意义吗?不踩刹车能停下车吗?估计你不会开车吧,否则这话说得太没水平了吧。还有,别在“码”“迈”“时速”上咬文嚼字了,中国这地方的意思就是每小时多少公里,你在这上面捣鼓有意思吗?
假设你的公式计算的很准备,撞人时的速度为70码,那么犹豫撞击时产生减速,那么肇事车辆行驶速度应该大于70码,那么最后公布的80到100多的时速应该差不多。这辆三菱跑车百公里全速刹车的话是35米,而现场是行驶了50米,在时速80到100公里的情况下,又在撞击后,你还认为肇事车全力刹车了吗?肯定没有,最起码也是在撞人之后才开始刹车。
那么两条,1,限速50码的路上超速;2,有故意肇事的可能,因为就根本没主观上采取刹车行为
[…] 前几天,桑林志上有篇文章,谈论杭州那辆车的时速。博主是搞科研的,引用了下面的一张图,关于撞击距离和车速的关系,是别人比较模型和数据的图。结果,被后面回复的人说成是”五毛党”。唉~这个世道。 […]
呵呵,还是要以事实说话
这篇文章正好说明速度不只是70。。。
我只想说一句:请看公布的视频和博主说的可能性碰撞是否有相似点。
我就一路人。
[…] 撞人时可能真得只有 70 公里/小时 […]
从物理学上算,S=1/2GT^2,上下5米的话,时间差不多在1.4秒左右,人算是在离事发点20米的话,那人的空间飞行速度为20/1.4=14.3米/秒,那不就51.5公里/小时了?同样的思维来算车速,停在50米左右,那车速是50/1.4=?当然这是取平均值,没有考虑刹车系统。
现在撞伤不如撞死,我想他当时很有可能是这样想的,不然不可能那么远才停下来,这已经是潜规则了
人的生命的值得尊敬的,无论他是谁。
很早以前就看过你的博客,那时觉得你的文章还很棒,今日看到你用生命做例子来推算物理速度…不由得BS你一下。如果牛X的话,可以计算碰撞机的抛射或者直接用题库等资料来算,没必要拿人和事情开涮的吧。
你怎么就看出我对生命不敬畏了,都什么跟什么啊。混乱不堪。
在撞击角度, 制动参数(刹车性能, 制动距离…)等等各个参数都不具备的情况下, 桑某人用个搜索引擎就能得出个70km/hr的物理结论. 也难为你了, 可以挣5块了! 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拿桑某人做一个碰撞试验, 以验证70公里的撞击情形究竟如何.
好家伙,被你总结成这样子。真让人无语。
有多少人会基本的就事论事呢!
[…] 点击查看原文 关键字: 焦点事件 上一篇 抄袭精神和转型 Foldershare以及P2p在线存储服务 下一篇 喜欢牛也博客的文章,那就通过 RSS Feed 功能订阅阅读吧! 相关文章 法航失踪客机到底去了哪里?韩国民众为前总统卢武铉举行盛大“国民葬”《白毛女》- 杨玉娇 – 玉娇事件声明VS.声明网易,下次别再自己打自己的脸了Veto-古罗马政治制度中精巧的设置协议上海街头的枪声有关方面证实“南航北门事件”并非城管人员与学生冲突 撞人时可能真得只有 70 公里/小时 随机文章 […]